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fā)服務中心招錄4名合同制派遣人員簡章
為保障市中院審判、執(zhí)行工作正常開展,委托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fā)服務中心,為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合同制派遣人員4名,其中司法輔警(男性)3名、司法輔警(女性)1名。
一、招用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招用的原則,采取體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自愿報名,擇優(yōu)招用。
二、招用條件
(一)司法輔警條件
1、戶籍在張家口縣區(q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部隊(武警)退役士兵放寬到高中;
3、年齡在27周歲以下(1989年2月26日后出生);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較高的政治、文化素養(yǎng),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并志愿獻身司法警察工作;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高血壓、以及不適合法警崗位的高血脂癥、心臟病、身體肥胖癥等,雙眼裸視1.0以上,身高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
(二)不得報考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黨政記處分的;
4、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5、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從事法輪功或其他邪教活動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法警工作情形的。
三、招用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現(xiàn)場本人報名:2016年2月26日至3月4日,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00,在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市場五樓勞務派遣辦公室(橋東區(qū)五一大街85號【東升大酒店對面】)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戶籍簿、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附帶派遣證)、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6張。
報考者經初審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xù),填寫《報考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合同制派遣人員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秷罂紡埣铱谑兄屑壢嗣穹ㄔ汉贤婆汕踩藛T資格審查表》可從網上下載填好并打印,也可在報名現(xiàn)場索取。
(二)體能測試
3月9日進行體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按40%計入總分。報考司法輔警考生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標準參照2005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測試不合格者不予招用。
(三)面試
3月11日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按60%計入總分。根據體能測試成績,按招用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比例內末位分數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
(三)體檢、政審
根據招用計劃和測試、面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若政審不合格,依次遞補。體檢和政審由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會同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fā)服務中心組織實施。
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招用
根據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結果,擇優(yōu)確定招用人員。
新招用的司法輔警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者與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fā)服務中心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正式派遣到市中院到招用崗位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考核合格者,期滿可以續(xù)聘,司法輔警滿35周歲原則上不再續(xù)聘。在聘期內市中院每年例行考核,考核結果報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fā)服務中心備案。
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和用工單位應當同時解除勞動合同:(1)嚴重違反公務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或者人民法院規(guī)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損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工作的;(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解除招用關系的情形。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和用工單位可以同時解除勞動合同:(1)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輔警工作以及不能另行調整其它崗位工作的;(2)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通過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國家機構變動、調整,需要裁減人員的;(4)未經單位批準參加各類脫產學習、培訓,經單位要求仍不能正常工作的;(5)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情形。
所招用的司法輔警在招用期內,每月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1420元支付工資,并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招用的司法輔警繳納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為了提高本次公開招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做到招用職位、條件、范圍、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在整個招用工作中,凡參與招用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用工作紀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證招用工作按照預定計劃圓滿完成。如發(fā)現(xiàn)有違反工作紀律,破壞招用工作順利進行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用紀律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考試或招用資格。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要求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未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未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用。
咨詢電話:市法院0313-2055933 金橋中心0313-2051684
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張家口市金橋人力資源開發(fā)服務中心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