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政法干警筆試即將來臨,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備考2013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試,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m.neijiangbmsg.com/)根據(jù)歷年來河北政法干警考試民法科目的考試特點,特別整理了一系列政法干警考試民法的備考材料,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一、債的移轉的概念
債的移轉,是指在債的內容與客體不變的情況下,債的主體變更。
二、債權讓與
1.債權讓與的概念
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通過讓與合同將其債權轉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現(xiàn)象。其中,債權人稱為讓與人,第三人成為受讓人。
2.債權讓與合同的有效條件
債權讓與通過債權人與受讓人直接訂立讓與合同來實現(xiàn)。
?。?)須存在有效的債權。
?。?)須讓與人與受讓人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合意,讓與人與受讓人就債權的轉讓意思表示一致。
?。?)須轉讓的債權須具有可讓與性。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
①根據(jù)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
?、诎凑债斒氯思s定不得轉讓
?、垡勒辗梢?guī)定不得轉讓。
(4)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xù)。
3.債權讓與的效力
(1)債權讓與的對內效力
?、俜傻匚坏娜〈?。
債權讓與合同生效后,如果債權全部讓與的,則該債權即由原債權人(讓與人)
移轉于受讓人,讓與人脫離債的關系,受讓人取代讓與人的法律地位而成為新的債權人。
②從屬于主債權的從權利隨之轉移。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③讓與人應將有關債權的證明文件全部交付于受讓人,并告之受讓人行使債權所必需的一切情況。
?。?)債權讓與的對外效力
債務人收到債權讓與通知時,債權讓與合同對其產(chǎn)生法律效力。這些法律效力表現(xiàn)在:
?、賯鶛嗳说母鼡Q。
債務人應向受讓人履行債務,不得再向讓與人(原債權人)履行債務。
?、诳罐q權的援引。
債務人對讓與人(原債權人)所享有的抗辯權,在債權轉讓后,仍然可以對抗受讓人。
?、劭梢灾鲝埖咒N權。
三、債務承擔
1.債務承擔的概念及類型
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或者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債務承擔合同,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地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現(xiàn)象。該第三人叫做承擔人。
?。?)免責債務承擔,是指由第三人即承擔人代替?zhèn)鶆杖顺袚淙總鶆?,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承擔人成為新債務人。
?。?)并存?zhèn)鶆粘袚?,是指第三人加入債的關系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原債務人并不脫離債的關系,而仍為債務人。
2.債務承擔的條件
①須存在有效的債務。
?、陧毊斒氯酥g簽訂債務承擔合同。
該類合同的簽訂有兩種情況,一是由債權人與承擔人簽訂債務承擔合同,二是由債務人與承擔人簽訂債務承擔合同。
?、垌毥?jīng)債權人同意。
?、芩D讓的債務須具有可讓與性。
依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或依債的性質不得移轉的債務,不得移轉于第三人。
?、蓓氁婪ㄞk理有關手續(xù)。
3.債務承擔的效力
?。?)法律地位的取代。
如果是免責債務承擔,則在債務承擔合同生效后,承擔人取代原債務人的地位而成為新債務人。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不再負擔債務,而由承擔人直接向債權人履行債務。
?。?)抗辯權隨之轉移。
?。?)從債務隨之轉移。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四、債的概括移轉
1.債的概括移轉的概念
債的概括移轉,是指債的一方當事人將其債權債務一并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繼受這些權利義務的法律現(xiàn)象。
2.債的概括移轉的類型
?。?)合同承受
?。?)企業(yè)的合并與分立
3.債的概括移轉的效力
根據(jù)《合同法》第89 的規(guī)定,債權債務的概括移轉,其效力涉及債權讓與的部分適用有關債權讓與效力的規(guī)定,涉及債務轉移的部分適用有關債務轉移效力的規(guī)定。
五、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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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提前終止合同效力的行為
1.單方解除與協(xié)議解除
2.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與協(xié)議解除相類似,二者都是通過合同形式將合同解除,但二者仍有
區(qū)別:約定解除是事先確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即規(guī)定一方或者雙方有解除權的情形;
而協(xié)議解除是通過訂立一個新合同而解除原來的合同,與解除權無關。
?。ǘ┖贤獬臈l件
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2.預期違約;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根本違約;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例題-單選】
解除作為債的消滅方式,適用于( )。
A.合同之債
B.侵權行為之債
C.不當?shù)美畟?/p>
D.無因管理之債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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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權是形成權,只要解除權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2.須在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行使當事人對合同解除雖有異議,但在約定的異議期限屆滿后才提出異議并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沒有約定異議期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 個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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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情況可以恢復原狀的,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
2.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不影響當事人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