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銜接】
廣東和江西確定今年高校執(zhí)行新的學費標準,內蒙古和海南已召開聽證會。2014年,天津、浙江、江蘇等10余省份相繼調整了公辦高校學費。時隔兩年,或迎來新一輪高校學費漲價。從2013年開始,高校漲學費的理由聽上去就很充分:“辦學成本大幅上漲”。
【分析】
近日高校執(zhí)行新的學費標準,引起了很多網(wǎng)友的吐槽。隨著物價上漲,高校辦學成本確實在增加,可這些成本都是合理的用于人才培養(yǎng)了么?答案并不盡然。高校確定學費標準首先需核算培養(yǎng)成本,目前各地測算高校生均培養(yǎng)成本,包括龐大的行政人員開支,用于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的開支,以及與教育無關的學術研究的開支,這些錢并沒有實際用于提高教學質量,反而造成對人才培養(yǎng)的干擾,顯然不應該加入學生的學費?;蛟S,有人認為,這是無法剝離的開支,那么,從節(jié)約出發(fā),就應該通過改革來減少不必要的辦學成本。如果能精簡學校行政機構,不是技能推進學校治理改革,又能減少開支么?對于學術研究,如果學校調整對教師的評價體系,不只重科研,而是以人才培養(yǎng)為核心,不是可以發(fā)揮更大的學術研究效益么?
可以說,通過校內治理改革,高校完全可以減低辦學成本,并由此減少漲學費的沖動。另外,節(jié)流的同時,高校完全可以開源,即拓寬辦學經費來源。只有在想辦法開源節(jié)流之后,學校還存在辦學經費緊張的問題,方可提高收費標準。而提高收費標準至少要做到亮點。一、公開、透明。讓學生和家長認可;二、學生的分攤成本規(guī)定明確的比例。
高校學費漲幅到底是不是“可承受”,應該由大學生及其父母自己做出判斷,現(xiàn)在不由分說被高校“代言”,這種異常失衡的情形,甚至比高校學費大幅上調本身更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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