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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時評:“禮讓行人”與公交車的角色功能
http://m.neijiangbmsg.com 2012-11-12 來源:河北公務(wù)員考試網(wǎng)
日前,江蘇無錫某公交公司,對特定線路所有員工傳達了禮讓行人相關(guān)標準。在具體操作中,該標準要求車輛距行人10米左右,公交車必須停車并做出明顯的禮讓姿態(tài)。無錫公交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要做到所有公交線路禮讓行人不現(xiàn)實。(11月8日《現(xiàn)代快報》)
現(xiàn)代城市的交通秩序,大致維系于“規(guī)則”約束下的各方自律。車與人,本就有對應(yīng)于己的權(quán)責邊界。在此語境下,所謂“禮讓”一說,難免顯得矯情。眾所周知,“禮讓”無關(guān)硬性約束,反倒一副“自我奉獻”的高姿態(tài)。畢竟,公交車并無天然的“禮讓行人”義務(wù),即便我們時常聽到類似的“溫馨口號”。
“禮讓行人”,當然價值正確。需要追問的只是,若從效率、合理性層面權(quán)衡,此類做法是否真正合宜?須知,公交車終究是“平民的代步工具”,其乘客不過是另一種狀態(tài)的“普通行人”。實際上,公交車“禮讓行人”的本質(zhì)還是,以增加乘客時間成本為代價,滿足“步行一族”的一時便利。此一過程中,“公交車”強行裹挾著一群普通人,在另一群普通人面前上演高尚……糾結(jié),恰在于此。
最終,公交公司的高姿態(tài),仍需滿車乘客“埋單”?!岸Y讓行人”,并不會給公交車增加多少成本,卻注定要拉長乘客的路程耗時:單從行人的立場出發(fā),罔顧乘客的實際觀感,便難以對“公交車禮讓行人”一事,做出公允的評價。事實上,我們固然應(yīng)當整治公交車橫沖直撞等積弊,卻也不該矯枉過正,乃至犧牲乘客利益,用以表演公交公司的“禮讓”。
無錫某公交公司,推出的“禮讓行動”,所迎合的當然是,人、車關(guān)系總體緊張的現(xiàn)狀。機動車,強勢占用道路資源,制造各式的污染,早使“無車族”多有怨聲。加之,時下紅綠燈系統(tǒng)不健全、“規(guī)則”仍顯力有不逮,的確有必要提倡“車讓人”的新風尚。只是須說明,此處的“車”多指“私家車”,而不是“公交車”。這是因為,“車讓人”只能基于自愿而非強迫--私家車主,固然是“私車讓人”的決定主體;乘客卻只是“公交車讓人”的被動接受者。
且長遠來看,“規(guī)則”庇佑不至之處,才仰仗民眾的自我互動和妥協(xié),才更加依賴道德自覺的力量。解決人、車間的矛盾,總歸要回到,拓展道路資源總量、完善交通規(guī)章的軌道上來。作為一種補充性努力,“車輛禮讓行人”的倡議,縱使是佳話卻也難以寄望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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