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作為常識判斷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每年北京公務員考試的必考項目,由于近幾年我國立法工作不斷推進,為使現行法律與社會生活實踐相適應,保證有法可依,某些法律經過較大調整,并推出了若干法律修正案以及新法,這些新頒布的法律以及各種法律修正案及司法解釋等不僅與時政關系密切,更是公務員考試行測法律常識的重要關注點。但是,我們除了關注新出臺的法律或者修改案,比如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民事訴訟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八)等,還要關注未修改的??挤傻龋赃_到知識點掌握的全面性。
一、法條記憶法
通過分析可以發(fā)現,法律部分的試題很多都是法條的重現。比如:
【例題1】在我國,全國武裝力量由( )領導并統(tǒng)一指揮。
A.國務院 B.中央軍事委員會
C.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D.國防部
【答案】B。解析:《憲法》第93條第1款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本題正確答案選B。
【例題2】在我國,各級人民檢察院屬于( )。
A.立法機關 B.執(zhí)法機關
C.司法機關 D.法律監(jiān)督機關
【答案】D。解析:《憲法》第129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本題正確答案選D。
【例題3】《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考核中重點考核內容為( )。
A.德 B.能 C.勤 D.績
【答案】D。解析:《公務員法》第33條規(guī)定,對公務員的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本題正確答案選D。
【例題4】下列選項中,只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有( )。
A.批準省、自治區(qū)和直轄市的建置
B.撤銷下一級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
C.決定特別行政區(qū)的設立及其制度
D.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答案】ACD。解析:《憲法》第108條規(guī)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權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因此B項不符合題意。A、C、D三項都屬于《憲法》第62條規(guī)定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范圍。因此本題答案為ACD。
通過以上的真題分析,我們可以發(fā)現法條重現題中《憲法》占據著重要地位,所以考生在復習時,一定對《憲法》進行重點記憶。同時,因為是公務員考試,那么了解《公務員法》則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對于行政法部分,考生也要引起重視。建議考生在復習法律時,不要一上來就開始做題,而是要先找到《憲法》、《公務員法》、《刑法》等重要法律的法條,進行細致的理解記憶等,然后才開始相應的訓練,這樣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理解分析法
考生在掌握了重點法律法條后,下面要做的就是將法律運用的具體的案例中去進行理解分析,解決具體的案例。在公務員考試對這方面的考查相對來說還是比較簡單,只要考生理解了基本法律,這些問題是不在話下的。比如:
【例題5】李軍是某單位的會計,他為了盜竊單位保險柜里的現金而設法配制了保險柜的鑰匙。后來李軍在盜竊過程中因害怕被發(fā)現而將配制的鑰匙丟棄,沒有竊取現金。李軍的行為屬于( )。
A.犯罪預備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答案】C。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的行為。李軍在作案中,因害怕被發(fā)現而停止竊取現金的行為,符合犯罪中止的構成。本題正確答案選C。
【例題6】甲、乙、丙為某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后該合伙企業(yè)經營虧損,財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甲、乙、丙對該債務應承擔( )。
A.無限責任 B.按份責任
C.無限連帶責任 D.有限連帶責任
20.【答案】C。解析:《合伙企業(yè)法》第2條第2款規(guī)定,普通合伙企業(yè)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題正確答案選C。
【例題7】張某為了要男孩,將妻子剛生下的生重病的女嬰扔進小河里淹死。張某應被定為犯有( )。
A.過失殺人罪 B.故意殺人罪
C.遺棄罪 D.虐待罪
【答案】B。解析:遺棄罪和故意殺人罪的區(qū)別是:遺棄罪的行為人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只是不愿意履行扶養(yǎng)義務;而故意殺人罪的行為人則是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遺棄行為并不立即導致被害人死亡;而故意殺人行為則立即導致被害人死亡。本題中張某將生重病的女嬰扔進河里淹死則是放任女嬰死亡的行為,所以應當構成故意殺人罪。
【例題8】下列行為中,構成使用假幣罪的是( )。
A.甲用總面額1萬元的假幣參加賭博
B.甲是某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用假幣換取真幣
C.甲在與乙簽訂經濟合同時,為顯示自己的經濟實力,將總面額20萬元的假幣冒充真幣出示給乙看
D.甲用總面額10萬元的假幣換取乙1萬元的真幣
【答案】A。解析:《刑法》第172條規(guī)定了使用假幣罪,這里的“使用”既包括合法的方式使用假幣,也包括以不法的方式使用假幣,例如持假幣參與賭博。因此A項構成使用假幣罪,當選。B項屬于《刑法》第171條第2款金融機構人員以假幣換取貨幣的罪行。C項中甲的行為不構成使用假幣,但構成持有假幣罪。D項本質是甲出售假幣,構成《刑法》第171條第1款出售假幣罪。
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法律考查的題目中,除了法條重現外,剩下的法律試題基本上就是考查考生對法律的基本理解,比如在上面的例題中,其實考查的就是犯罪中止、無限連帶責任、故意殺人罪、使用假幣罪等。對于理解分析法,其實就是建議考生在認真理解法律的基礎上,然后將這些法條運用到實際的案例中去。所以考生在實際的復習過程中,可以先進行重點法律法條的記憶,然后再找一些公務員輔導資料進行備考復習,檢測自己的復習效果等,在已有的法律基礎之上,一邊做題,一般檢測自己法律掌握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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