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時間已到8月末,相信現(xiàn)在很多考生已經(jīng)開始了2019年河北公務員考試的備考,那么河北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有哪些?考生們了解多少呢?在此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m.neijiangbmsg.com)整理出相關河北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的相關信息,希望能幫助考生更加了解河北公務員考試。對于立志想成為一名公務員的考生來說一定要抓住機會,早做準備。
說明:以下內(nèi)容來自《2018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公告》,最新政策請以2019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公告為準。
一、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1日至2000年4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面向本地縣鄉(xiāng)事業(yè)編制人員招錄的職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印發(fā))要求。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含2018年7月底前畢業(yè)的畢業(yè)生)。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錄職位具體條件要求)。
二、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8年普通類應屆畢業(yè)生;
2.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人員;
3.其他人員報考須具有河北省戶籍(或生源),戶籍以2018年4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可視為具有服務(服役)所在地戶籍。
三、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現(xiàn)役軍人、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類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在招錄范圍?!钡囊?guī)定。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并仍處于禁考期的,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回避關系是指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關于“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的規(guī)定。
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