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北戴河接待服務中心2022年度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北戴河接待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及招聘崗位
我中心是隸屬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工作地點位于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區(qū)。
備注:有關崗位專業(yè)條件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專業(yè)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0)》、《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8年)》以及研招網相關信息。對于所學專業(yè)接近,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lián)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條件和身體條件。
(三)應屆生崗位應聘人員應為在校期間非在職的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2022年8月底前取得與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且符合崗位專業(yè)要求。社會在職人員畢業(yè)時已取得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且符合崗位專業(yè)要求。
(四)應聘京內事業(yè)單位的,京外生源應屆生須符合申請辦理在京就業(yè)落戶條件;京內生源應屆生應在入讀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社會在職人員應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
(五)應屆生崗位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其中,京外生源本科生不超過26周歲(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人員為社會在職人員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且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錄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此次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應聘人員登錄國管局人才招聘網站(https://gkzp.ggj.gov.cn/),準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相應的崗位進行在線報名,每名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建議使用火狐瀏覽器V52及以上版本登錄報名網址。
按照招聘資格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可于3月31日17:00前登錄招聘網站,通過“個人中心-投遞進展-投遞狀態(tài)”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同時確認是否參加筆試,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考核。
同一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該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shù)達到1:5方可開考,如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上公布。
考試分為基礎知識測試、綜合能力測試、面試3個階段(均為百分制)。第一階段為基礎知識測試,通過線上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并確認參加筆試的考生可參加。第二階段為綜合能力測試,通過線下方式進行,進入第二階段考生基礎知識測試成績需達到60分合格分數(shù)線,按照崗位招聘數(shù)1:10的比例確定參加第二階段測試的考生名單,人員比例未達到1:10的,按實際人數(shù)參加第二階段測試。第三階段為面試,參加面試考生需符合60分(第一、第二階段各占50%)合格分數(shù)線,按照崗位招聘數(shù)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參加面試人員比例未達到1:5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
面試當天進行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考試時間和地點將在4月2日17:00前通過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務網站公布(http://www.ggj.gov.cn/)。
(三)體檢、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基礎知識測試成績*25%+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5%+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產生體檢考察人選。綜合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進行。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其他原因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候選人空缺,經我中心研究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也可不再遞補。
(四)公示、聘用。
擬聘人選名單將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試用期。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五、特別提示
1.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2.招聘期間將通過短信、電話或招聘系統(tǒng)發(fā)送消息的方式通知進入下一階段考試的考生,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原因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六、咨詢電話和監(jiān)督方式
報考咨詢電話:0335-4098451
人才招聘網技術咨詢電話:16619914594
來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西安門大街22號國管局機關紀委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北戴河接待服務中心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