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廣東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已獲國家發(fā)改委批準。具體補貼標準為:正廳級1690元,副廳級1500元,正處級1000元,副處級800元,正科級600元,副科級450元,科員300元,科員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實行統(tǒng)一的補貼標準;不同地市最高補貼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5月12日《新快報》)
取消公車,改為車補,車補數額一出來,就受到種種非議,這也是人之常情。一方面在公眾看來,這是額外的“福利”,讓人羨慕嫉妒恨;另一方面是按職務高低分配,事實上,職務越高的官員出門公干并非越多,級別越低的普通干部不代表出門就越少,車補根據職位“一刀切”不太妥當,甚至是“益了處長苦了科長”.不過,對于“正廳級每月1690元”車補,也沒有必要吹毛求疵,更不必一棍子打死,畢竟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其一,“正廳級每月1690元”車補并沒有超標。以前的一些地方的車補高得嚇人,一年高達十幾萬,一個月六七千,這是難以讓公眾認同的??蛇@回,廣東的車補卻是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的。中央規(guī)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補貼標準是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上述標準的130%.“正廳級每月1690元”車補不僅沒有超標,反而相比之下,還是低的,況且還是處于經濟發(fā)達地區(qū)的廣東,這樣的車補標準并不高,比此前大多專家預估的數目都低。其二,“正廳級每月1690元”車補,看起來很不錯,實質上卻是剝奪了領導的某些“特權”.其實,對于一些領導干部來說,不在于車補多少,而在于沒有了專車,就沒有了面子。車改前領導干部的專車,每年要6萬-8萬元左右,而車改后給予的車補,卻少得多了,這為國家節(jié)省了很多錢。其三,對特殊用車噴涂公車標識,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違反公車使用規(guī)定的紀律追究和經濟處罰辦法,獎勵有效舉報,這也能夠防止有些人所擔心的領導一邊領車補,一邊享受公車的問題。
“正廳級每月1690元”車補,受到質疑,這是意料之中。其實,不管補多少,恐怕都會遭受非議。什么樣的公車改革,才能讓公眾接受,又能夠順利推行?這既需要科學的設計,也需要保證一定的時間,更重要的是要循序漸進,不能操之過急。
對于公車改革,我們應該從發(fā)展的眼光來看待,要看到公車改革的“閃光點”,看到可取之處,對此,不能一棍子打死。公車改革因為取消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要推行,會受到很大的阻力。公車改革需要走一步再走一步,需要腳踏實地,不能一下子就要改掉所有的弊病,這不現實,也不科學,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對“正廳級每月1690元”車補不必吹毛求疵,應該給予掌聲,等到實施一段時間之后,再總結,然后再作進一步的改革。這也不算遲,這才是科學的做法。